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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平邑“绿色经济”造就生态和谐家园

时间:2011-10-24 15:11来源:中国乡村旅游咨询网 作者:勇先创景 点击:

 

 

山东平邑绿色经济造就生态和谐家园

         这是一片激情与智慧迸发的土地,是中国金银花之乡、全国县域旅游百强县、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、“八五”绿化达标先进县、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县、全国无森林火灾先进县、国家园林县城、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……

         宽阔平坦的街道,清澈透明的河水,郁郁葱葱的森林,湛蓝深邃的天空,悠悠飘荡的白云……一切都昭示着今日平邑良好的生态形象。

         山东平邑县地处鲁东南、沂蒙山区腹地,总面积1825平方公里,山区丘陵占85%,森林覆盖率36%。县委书记王林山介绍说,平邑县历届县委、县政府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“绿色平邑”、“生态平邑”、“和谐平邑”建设,始终把林业生产列入全县调整产业结构、改善生态环境、增加农民收入的六大经济支柱产业之一。特别是近年来,该县围绕生态宜居县建设,组织实施了“大绿化工程”,突出造林绿化和“生态林场建设”,全力培育和发展高效林业,强化森林资源保护,取得了经济、生态、社会效益的全面发展。基于此,该县2010年11月成功创建“山东省绿化模范县”。

         在县城西的凤凰山上,县林业局长唐少清向外地参观者介绍到,全县每年的造林面积近4万亩,2006年以来累计完成造林16.4万亩,森林覆盖率增加6个百分点。到2010年末,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86.7万亩,森林活立木蓄积量1144773立方米,年干鲜果产量302240吨,林业总产值9.28亿元,森林覆盖率上升到36%。目前,平邑县已初步建立起以蒙山为主体的防护林体系,形成了北部蒙山及中部青石山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区、天宝山及母子山流域的经济林区和温凉河、浚河及其支流沿岸的杨树丰产林区等有地方特色的三大林区。

        科学定位,创新绿化机制

        平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绿化委员会,设立专门办公室,落实人员编制、专项经费,建立了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,把各项绿化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乡镇、部门、林场,明确完成时限,年终由纪委、组织、林业和财政等部门对本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。

        同时,积极推行县级领导、县直部门包乡镇、乡镇干部包村、机关人员及村干部包山头、技术人员包小班造林绿化责任制,包帮人员与造林单位具有同样的造林责任,同奖同罚。

        平邑县还精心编制了《平邑县“十一五”林业发展规划》、《平邑县“十二五”林业发展规划》,先后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发展金银花的意见》、《关于雨季造林和地堰绿化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的意见》、《平邑县县直单位与乡镇、村结对子包荒山绿化责任制实施方案》、《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推进生态县建设的决定》、《平邑县封山育林管理办法》和《平邑县2008-2012年造林绿化整体规划》等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,并与各乡镇签定了《绿染沂蒙绿化责任状》、《造林绿化目标责任状》等,组织开展了“灭荒”、沂蒙工程造林、四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、大绿化建设等活动。

        生态先行,打造宜居环境

        以荒山绿化为重点,该县积极探索植树造林的新路子。为确保荒山绿化目标的完成,县委、县政府适时出台了《平邑县封山育林管理办法》,对全县所有荒山荒地、疏残林及生态公益林区实行封山育林,严禁开垦、放牧、樵采,全方位保护、恢复和发展森林植被。

        按照以人为本、科技领先、和谐高效、可持续发展的要求,2008年,平邑县制定了《五年大绿化造林规划》,新规划了七处生态林场。工作中,该县坚持因地制宜、适地适树、突出重点、分类突破的原则,实施重点工程带动,力争五年的时间(2008-2012年),全面完成县域宜林荒山绿化任务,全县森林覆盖面积达到105.3万亩,覆盖率上升到38%,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,人民生活富裕,生态环境良好,人居环境优美舒适,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。

        为此,该县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生产的新路径。他们将荒山绿化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、增加农民收入、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,采取规模治理、集中整治及实行专业队造林的办法,山丘地区大力发展金银花,高坡度地搞好退耕还林,严禁在25度坡以上进行土地复垦;山岭梯田搞好地堰绿化,实行立体种植,保持水土,涵养水源,培育森林资源;积极推进林业分类经营,造林机制求“新”、求“突破”,吸引大批企业、个体投资绿化荒山,截止目前,全县拍卖、承包荒山近3万亩。

        以道路绿化美化为重点,加快城乡绿化步伐。该县结合新农村建设,重点做好蒙山旅游专线、日(照)东(平)高速及境内国、省道两侧绿化带补植和县乡村道路两侧绿化,选用大树大苗绿化,严格栽植标准,做活提档升级文章;确定专人看护,加强抚育管理,确保造林成效。

        同时,围绕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,该县深入开展了“园林式单位”、“园林式村居”和生态绿化示范村镇创建工作。以“百村绿化示范”带动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,城区部门、单位、村居坚持拆墙透绿、见缝插绿,着力美化、亮化办公生活环境,全县城乡植树绿化步伐明显加快,城乡人居环境大为改善。

        据统计,近年来,平邑县城区绿化累计投资4000万元,新增绿化面积63.46公顷,建成区面积达19平方公里,绿地面积687.54公顷,绿地率36.15%,绿化覆盖率41.08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.71平方米,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。全县16个乡镇政府驻地绿化覆盖率32.5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.5平方米,村庄绿化覆盖率30%,建成18个省级绿化示范村,5个市级绿化示范镇,48个市级绿化示范村。

        加大投入,全民造林绿化

        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林业成果,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,县里每年从县财政拿出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林业生产;对荒山造林绿化用苗,购苗资金全部由县乡财政负担;实行以奖代补政策,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给予一定造林补助。对荒山绿化成规模、大面积开发造林,经验收成活率在90%以上并且达到成林标准的,按照《平邑县荒山造林验收标准和奖惩办法》的规定,每亩补助30-50元;到期完不成造林任务的乡镇,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,并责令限期补造;规定期限内仍然完不成任务的,由县绿化委员会依法收取一定数额的绿化代植金,组织专业队进行造林。一系列措施,极大调动了各级造林的积极性,造林投入逐年增加,全县每年投入造林的资金都在千万元以上,投工2万多个。

        为强化群众的爱绿、植绿、护绿意识,该县每年开展三五次大规模的义务植树活动,常年在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,广泛开展造林绿化、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教育。在此基础上,县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考核制度,县级领导和乡镇党政负责人均有一处绿化点;农村居民以乡镇为单位划定义务植树基地,设立明显的标志牌,专人负责登记建档,建卡率达97%。对履行义务植树义务不到位的,依法征收绿化代植金,实行“专户管理,以资代劳”。全县共办领导绿化点44个,义务植树基地22个,累计植树2000余万株,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6.2%。

        结合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,该县还开展了“建设绿色平邑,打造宜居家园”电视知识竞赛等活动,在全县主要道路和城区醒目位置设立了高标准宣传牌,营造了全民支持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。经抽样调查,群众知晓率、支持率达到95%以上。

        防范为主,保护森林资源

        为落实森林资源保护,平邑县建立健全了国家和省市县四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,成立了908人的护林员队伍,将生态公益林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小班,实行划片包干,合同管护,动态管理。依托完善的护林员队伍建立起了森林防火监控、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,各类涉林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,无盗砍滥伐案件和侵占破坏林地案件发生。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90%以上,检疫率100%。

        森林防火工作到位。该县完善县乡村及林业主管部门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度,层层签订护林防火目标责任书,严格执行各项森林防火制度,率先在全市成立了2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,16个乡镇(街道)、部门均成立了60人的防火应急分队,临工桥箱、归来庄金矿等五个企业成立了500人的应急分队,实行防火联动机制,保持了连续多年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好成绩。

        该县加强城乡绿地和古树名木管护,将绿化养护责任落实到部门、乡镇,具体到人,广泛开展了“认建、认养”活动。制定下发了《平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》,每隔五年开展一次古树名木普查,为每株古树名木建立了“电子档案”,实行统一编号,挂牌保护,专人养护,没有发生破坏林地绿地和采挖买卖古树名木行为。

        平邑人很自豪:春有花、夏有荫、秋有果、冬有青,沂蒙山区腹地这片山水园林地魅力四射;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、全国水利先进县、国家园林县城、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彰显“生态平邑”,山东省长寿之乡凸现“宜居平邑”,中国金银花之乡凸显“财富平邑”,“山东省绿化模范县”折射出林业工作创新到位。

(责任编辑:勇先创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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